当前位置: 首页 > 议政建言 > 提案选登 > 文章内容
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选登:第207号
来源:专办二科     发表于: 2017年11月21日   浏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庆市政协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7号

案    由:关于如何规范校园电动车安全的几点建议

提 案 人:马妮娜、陈斌

审查意见:请市教体局办理

内    容: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不少中学生选择骑电动车上下学,时常在大街上看到骑着电动车的孩子,他们在车流中穿梭,笔者心里真为他们的安全捏一把汗。

电动车作为一种轻便的交通工具,给孩子节省了时间,然而,由于其本身的各项指标大多超标,未成年学生使用起来,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笔者在市区一所中学的校内停车点看到,自行车很少,大部分是电动车。据调查,市区一些中学的班级里使用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的人数达班级总人数的一半以上,这些学生大多未满16周岁。县城的学生因寄宿或家长陪读等原因,相比市区,使用者比例稍小。在新常态下,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校的安全教育工作一直常抓不懈,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车安全的问题,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依法管理,凭证入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动车驾驶者必须年满16周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依照法规,明令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车进入校园,达到法定年龄的在申领校园通行证后方可入校。通行证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由各校的保卫(德育)处承担。

二、规范管理,鼓励学生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对达到法定驾驶年龄的学生在办理校园通行证的同时,签署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承诺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

工作人员的管理,安全、文明、规范行驶和停放。同时,在班级主题教育活动中鼓励学生多使用自行车,树立低碳生活和热爱锻炼的理念。

三、教育行政部门与交警联合开展电动车安全驾驶实践教育活动。

除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外,教育和交警部门可尝试联合开展电动车安全驾驶实践教学,更好的规范和提高驾驶者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降低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社会,学校,家庭各方共同努力,为学生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庆委员会  技术支持:智海网络
办公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  邮编:246005  值班电话:0556-5346200 传真:0556-5346240
皖ICP备13013850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02000071号   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