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新区
一、基本概况
高新区安全生产涉及的领域主要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工贸行业。截止到目前,高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共有12家,其中7家企业已投产运营,还有5家企业在建施工;工贸企业7家;交通运输企业1家。
目前,已投产的企业中,安庆市泰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曙光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安庆库站、安庆盈德曙光气体有限公司区域内均有重大危险源。
高新区自成立至今,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无新增职业病病例。
二、存在问题
1.体制不顺,安全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目前,高新区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采取的是指挥部管理模式,重点是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内设机构的设置也是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与其他区政府机构设置及行政权力有很大区别,高新区危化品企业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在市安监局,高新区负责协调管理。同时,高新区下设的安全环保局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仅一名事业编制人员,但高新区安全环保局与安监、环保、应急、消防等市有关部门均有业务对接,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且现阶段配备的安全监管设备、设施不齐全,高新区暂不具备行政执法条件。
2.园区未实行封闭管理,各类车辆可自由出入。高新区部分道路为城区与县区的过境通道,车辆通行量大,危化品运输车、工程渣土车、私家车及驾校教练车均可入园行驶,安全风险大。
3.资金渠道不畅通,公共安全设备实施投入不足。高新区特勤消防站办公楼已竣工,但消防车辆尚未配备,凤凰作业区码头未配备拖消两用船,目前租用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的拖消两用船,但存在消防救援不及时等隐患。
4.高新区已建成凤凰作业区码头危化品管线、危化品空车停车场,但一直未完成验收。由于凤凰作业区码头危化品管线监管部门不明确,市安监局与市港航局对码头危化品管线安全监管存在真空,验收也一直未完成;目前,安徽曙光化工集团、安庆市泰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部分产品是通过管道运输至凤凰作业区码头由船运输,但仍有部分产品是通过危化品车辆进行运输,危化品车辆经常停放在企业周边的道路上,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高新区危险品运输空车专用停车场项目虽已建成(停放泊位64个),但与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对接多次,一直没有相关部门组织该项目验收。
5.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效果一般,有待提升。企业虽制定了重大危险源演练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演练,但由于可协调、可利用的外部资源有限,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均不强,一旦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预案将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6.民营化工企业安全意识不到位,管理力量薄弱。
三、建议和意见
1.由于高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以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为主,考虑到高新区是以化工产业为主导,化工企业会越来越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建议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在高新区设置派出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硬件,加强安全管理执法,高新区管委会配合监督。
2.高新区、大观工业园区以化工企业为主,建议借鉴上海等先进化工园区经验,对整个园区实行封闭管理 ,持证进入,禁止社会车辆和无关人员通行。
3.由市政府统筹消防经费,落实高新区特勤消防站消防车辆、拖消两用船购置资金及后期运营费用渠道问题。
4.由市政府协调市安监局、市港航局明确凤凰作业区码头危化品管线日常监管部门、安全验收主管部门,尽早完成验收;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及消防部门对高新区危险品运输空车专用停车场项目进行验收并核定收费标准,早日投入使用。
5.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协调各方开展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让演练更具实战性。市安监局应多开展应急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业务水平。
6.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要求,市委、市政府应要求企业按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的比例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将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大巡查为契机,全面推进安全管理系统化建设,建立高新区隐患清单、风险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安全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真空地带;
(二)加快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建立人防+机防的联动机制,提升整个园区的本质安全度。
(三)实施“一企一档”安全管理模式,厘清各企业存在的风险点,有重点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照“党政同责、一管双责”及“三个必须”的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从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个方面,梳理安全管理的短板,补缺补差,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